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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9月9日至11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关却杰带领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共和、贵南、贵德三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期间,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赴共和县龙羊峡镇、恰卜恰镇,贵南县塔秀乡、森多镇,贵德县新街乡、河西镇等乡镇和村社,实地查看现代种养殖、畜种扩繁保育、农产品加工、村集体经济发展、文旅融合发展等情况,围绕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产业发展与农牧民增收、高原乡村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乡村建设与城乡融合发展、法律责任落实与配套制度建设等方面,通过实地检查、走访交流、查阅资料,详细了解自治州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和短板不足,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是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机制,以法治方式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守护高原绿水青山;要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中心任务,坚持边检查、边发现、边推动解决,促进乡村振兴各项部署在自治州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