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为深入推进“清廉人大”建设,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控管理,有效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按照州委、州纪委的部署和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安排,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精心筹备,周密安排部署。根据“清廉人大”建设方案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机关实际,制定了《海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从目标要求、实施范围、主要任务、工作步骤等方面就廉政风险防控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确保各个环节有序推进。
二是结合实际,认真排查风险。机关各委(室)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通过自己查、组织审定等方式,从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认真查找和收集廉政风险防控点18条。
三是细化责任,严密防控重点。结合委(室)自查的风险点,将廉政风险点梳理归纳为12条,并制定印发《海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目录台账及防控责任清单》,逐条明确防范措施、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具体承办人等,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