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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州法院在州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州政府的关心支持、州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切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抓审判、强执行、谋改革、促发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州法院共受理案件8731件,同比上升2.71%,审结8470件,办结率为97.01%,同比上升6.74百分点。其中,州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82件,审结561件,办结率为96.39%,同比上升7.9百分点。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是司法机关的职能定位,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使学习走心走深走实,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知行合一,切实用领袖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认真组织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始终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四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共召开党组会28次,讨论和决定法院重大事项60余项。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向州委、州委政法委书面报告、请示25次。扎实做好省委巡视、省委政法委政治督查、州委巡察和省审计厅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反馈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全州社会稳定。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55件,同比上升2.01%,审结339件,判处罪犯449人,有效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南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1件2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受理并审结危险驾驶案件80件,同比上升56.86%;交通肇事案件27件,同比下降40%。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案件82件110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理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1件14人。完善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衔接机制,发挥司法反腐利剑作用,审结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其中副厅级2人。依法审结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贪污、受贿、行贿案和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游海洪受贿、行贿案。州中院院长开庭审理朋某某故意杀人案,州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出庭履行职责。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百日攻坚战”“六清行动”,健全涉黑恶案件院庭长主审、逐级报告、逐案研判、跟案指导、督查督办、协调配合等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州法院共受理并审结姚某某、牛某、马某某等7件涉恶案件,判处罪犯88人,重刑率达45.7%。在省委政法委、州委的高度重视、省州政法部门和州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省法院的指导下,依法审结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全国扫黑办督办的“8·07日月山埋尸案”,主犯张某某、马某一审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7人被告分别判处二十三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据不完全统计,该案公开审判的信息抖音、快手播放963万余条、点赞16万余次、分享10万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州中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州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237件,审结5076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审结合同类纠纷3516件,积极化解纠纷和防范风险相结合,稳妥处理借贷纠纷941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全力保障民生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等权属、侵权类案件739件,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审结家事案件821件。依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州中院稳妥推进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司法确认州生态环境局与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是全省首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全州法院向执法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6条。
    积极推进法治海南建设。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05件,同比上升100.66%,审结298件,办结率为97.7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把服务大局与依法办案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化解恰卜恰镇西香卡村21户村民与共和县政府履行行政合同案,得到省政协副主席、州委书记张文魁批示肯定。向州委、州各行政执法部门印送了《海南法院2020年1-6月行政审判分析报告》,共和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50余名负责人,参加旁听行政案件庭审,不断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院庭长、优秀干警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三、着力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
    夯实执行工作格局。受理执行案件2766件,同比增长20.79%,执结2691件,到位标的1.63亿元,执结率为97.29%。不断完善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查控系统与“雪亮工程”大数据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力度,开启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新的方式。州中院、贵南法院荣获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集体二等功、三等功。
    深化执行机制改革。推行以网络询价方式确定涉案财产拍卖参考价,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开展网络司法拍卖79起。全州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9.40%,终本案件合格率为100%,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3+1”核心指标高位运行。
    强化专项执行力度。开展涉黑恶犯罪涉财产执行专项行动,执行到位309.31万元。常态开展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执结案件220件,到位标的1200余万元,有效执结了一批“疑难案”、“骨头案”。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00余人次,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1350人次,司法拘留95人次,罚款11人,促使29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1230余万元,执行权威得到彰显。
    四,坚持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加速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充分运用青海移动微法院,实现网上立案1156件、电子送达4283起、网上调解117件,推动诉讼服务由现场服务向远程跨域服务转变。诉讼服务中心线上线下集约送达32735件(次)、保全31件、收转材料317件,推动诉讼辅助事务由分散粗放向系统集约转变。在全州设立6个巡回审判联系点,开展巡回审判300余次,为当事人提供“家门口”诉讼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减免缓”诉讼费35.7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60.30万元,切实彰显司法温度、法治关怀。
    推动纠纷化解优质高效。与州人力资源局等八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的实施意见》,与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制定《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细则》,与州属18个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将“万人成诉率”纳入“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州法院制定了七个“一站式”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及调解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等诉讼服务内容翻译成藏汉双语,在全州进行了宣传。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全年调撤案件3358件,调撤率71.72%。开展“清积案、提效率、促均衡”专项活动,全年化解信访积案650件。落实简案快办机制,州中院设立速裁团队,办理民商事案件134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15天。
    强力推进司法公开。全面实现立案、庭审、执行、听证、裁判文书及审务公开,审判流程公开率达到100%。一年来,全州法院不断加大网上庭审直播力度,直播案件1971件。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除依法不能公开的案件,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已全部网上公开,公开率达100%。
    五、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州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有机结合,强化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规范工作程序。扎实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7次。
    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活动,分级分类培训干警2574人次。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全州招录司法辅助人员19名。深入学习《民法典》,组织人员翻译《民法典》汉藏对照本,推进全州《民法典》的普及和实施工作。全州法院共有5个集体、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州法院立案庭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州法院被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贵南法院乔莉芹同志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省委政法委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2020平安青海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显示,我州法院满意度为91.07%,列全省法院第一。
    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开展 “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以张坚案为典型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334个,完善措施197条,不断提高干警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加大司法巡察、审务督察力度,持续改进司法作风,约谈、提醒和诫勉谈话15人次,5人被州纪委监委立案。
    六、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严格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500人(次),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共参审案件832件。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两级法院邀请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18次。
各位代表,全州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州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州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州政府、州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州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面临不少困难。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有的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社会效果不佳,有的办案能力不强、审判质效不高。二是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新类型案件、行政案件不断增多,去年贵德、共和、兴海法院法官平均办案分别为160件、124件、101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办案难度和压力进一步增大。三是执行联动大格局作用发挥不充分,失信惩戒机制和惩治措施仍需进一步强化。四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仍需进一步完善,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逐步解决。五是干警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正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过硬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州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州委全会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认真落实州委工作部署、上级法院要求和本次会议决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上谋求更大作为。全州法院要在护航海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审判执行主业,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增强工作主动性、前瞻性,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完善落实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创业、畅通要素流动的法治保障措施,不断优化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围绕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泛共和盆地和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为推进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在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上确立更高标准。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从严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全力以赴做好“打财断血”工作。坚持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案件,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取得更好业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工作,妥善解决民生民计领域矛盾纠纷,妥善审理涉农涉牧案件,依法防范打击涉农涉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方式,落实办案责任,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全面推进“一站式”建设。
    在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上实现更大突破。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巡回法庭制度改革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在减负去繁上用实劲,在提速增效上下苦功,健全完善新型办案模式,切实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释放信息化办案潜力,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在打造过硬队伍建设上采取更实举措。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培育干警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紧绷意识形态之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深度融合,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海南法院队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上,全州法院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在州委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新挑战,解决新课题,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