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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南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州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坚持服务大局、司法办案、队伍建设一体推进,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正确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把讲政治放在检察工作首位,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依托学习研讨、座谈交流、党课辅导等形式,不断提高干警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实践、推进检察工作的能力,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干警把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细化为具体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年内向州委和省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工作12件次,确保州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执行。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和涉检舆情应急预案,开展系统内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认真抓好宣传阵地管理,不断传播检察好声音、法治正能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中央、省州委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结合检察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既做实“规定动作”,又创新“自选动作”,依托精品党课、读书分享、专题演讲、岗位宣誓等活动,不断丰富主题教育内容,实现了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的相互促进、有机融合。同时坚持州县两级院同步推进,注重加强对下指导,统筹安排好主题教育各环节工作,特别紧盯基层基础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严格动态销号,狠抓整改落实,全州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保障全州发展大局
        我们始终牢记新时代检察机关新使命,坚持主动作为顾大局,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服务保障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把案件审查关,做到不拔高定性,也不降格处理。批准逮捕涉恶案件5 件 25人,起诉1件16人,其中3人涉恶,法院一二审均作有罪判决。二是加强沟通协作,与州公安局联合制定《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协作制度》,派员参与公安机关案件研讨及个案协调会,实现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案件的100%提前介入。尤其提前介入“8.07”专案等涉恶案件,协调解决案件办理中的分歧、疑难问题,合力推进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三深挖保护伞线索,收到核查线索6条,向州监委、州扫黑办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2条。评查2013年以来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18种罪名犯罪的不捕、不诉案件67件223人、不起诉案件37件88人,均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保护伞”问题。四是积极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并以整改为契机,压实各县院“一把手”责任,开展集体约谈,逐一签订扫黑除恶工作责任承诺书,建立州县两级院专项斗争周报、月报制度,常态化督导检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检察环节不贻误战机。
        ——主动参与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非法集资类案件1件3人。二是扎实推进脱贫助困工作,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一讲两办三推”活动,大力宣讲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州县两级院选派6名优秀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共投入、协调资金6万余元用于开展党建结对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和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三是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检察,出台服务保障黄河上游(海南段)生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建立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推进“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在海南落地落实。通过办理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恢复生态损害,为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实施提供法治保障。四是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建言献策,向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州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提交《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黄河上游(海南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意见建议》议案,助力黄河生态保护。
        ——积极助力反腐倡廉建设。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强与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共同制定《海南州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案件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暂行办法》,向州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件1人。高度重视移送案件办理工作,办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件13人,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2件2人为省检察院交办涉及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4件7人均已做有罪判决,正在审查起诉5件6人。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是推进正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州县两级院19名正副检察长分别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全州重点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二是成立未检法治巡讲团,深入各中小学开展“法治护航·放飞梦想”“争做守法小公民”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法制讲座30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2万人。三是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积极构建“部门+学校+社区”工作模式,与州教育局共同制定《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实施方案》,与州内中小学签署《检校共建协议》,在恰卜恰镇城中社区成立全州首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站”,共筑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四是不断打造专业化未成年人检察阵地,州院建立未检专门办案室、法治宣传教育展厅、“法润格桑”工作室,共和县院建立“佩嵘姐姐”工作室,推进未检规范化建设。五是坚持教惩并举,批准和决定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5人,提起公诉18件24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4人,不起诉1件3人。
        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我们牢牢把握宪法定位,持续深耕主责主业,用心用力强化监督,全年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案件772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37件45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178件329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300件51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49件359人,其中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件2人,起诉“两抢一盗”“黄赌毒”犯罪64件115人。二是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7件,监督撤案3件,提出纠正侦查违法通知书6件。提出量刑建议217件,法院采纳159件。州县两级院正副检察长出庭公诉37件101 人、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10次。三是加大对落实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宽严相济等规定的监督力度,不批捕133人、不起诉77人。四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开展监所安全检查374次,消除隐患2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7件27人。实现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全覆盖。审查符合特赦条件的服刑人员2人。
         ——着力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一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协调配合联系制度》,推动民事审判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二是认真开展民事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虚假民事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诉讼程序、审判人员违法及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民事类监督案件18件,办结14件。受理并办结行政类监督案件3件。三是探索延伸民行检察监督法律触角,共和县院在11个乡镇司法所设立检察联络点,贵南县院在全县聘请85人担任联络员、信息员,拓宽案件来源、畅通民生诉求渠道。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摸排案件线索112件,立案 85 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依法支持起诉案件1件。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57万元,国有资金104万元,奖补资金20万元,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5.9万元,整治河道74.9公里,清除违法堆放各类生活垃圾107吨。兴海县院提起的唐乃亥乡中村沙石场水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全州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效保护了高原脆弱的生态环境。抓好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持续开展服务“美丽青海建设”等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服务海南生态建设。依托打造“公益诉讼展示厅”、举办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公布线索举报方式等,努力提高群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我们坚持司法为民价值追求,用心用力履职尽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司法需求,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注重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和区域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治。贵德县院提起的马某某生产、销售“毒酿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并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为我省首例食品类公益诉讼案件中提出惩罚性赔偿金的案件。
        ——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办理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92位民营企业家共商保护民企发展良策。与州工商联协商制定《关于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关心弱势群体切身利益。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采取检察官以案释法、双语法治宣讲,送法下基层等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零距离”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包括残疾、贫困、低保人员在内的12人,发放救助金40万元。开展农民工讨薪工作专项行动,协助农民工讨薪219.9万元。
        ——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窗口、网络平台、实体大厅功能。规范工作流程,采取开门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措施,全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接收信访案件91件,受理办理58件,所办案件均符合高检院“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实行聘请律师坐班制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专设律师阅卷室、会见室,接待律师阅卷77人次,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事项57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34条,公布终结性法律文书15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1条。
        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检察工作发展活力
        我们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用心用力改革创新,积极为检察发展注入新活力,不断激发检察内生动力。
        ——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检察改革部署,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州院内设机构整合为“一室九部一局”,各基层院内设机构整合为“一室四部”或“四部”,以改革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坚持机构改革与人员调整、案件专业化办理同步推进,成立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案件、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民事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5个办案组,着力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
        ——规范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海南州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业绩、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加强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绩效考核,将案件质量、办案作风、业务工作纳入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考评内容,将履职能力、职业操守、业务研修纳入司法行政人员考评内容,合理规范绩效考核工作。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贯彻“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2019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统计,海南审结人数53人,适用人数46人,适用率为86.7%。
        ——完善内部办案监督。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开展评查14次,评查案件813件。加强案件信息填录和业务信息监管,总结印发案卡填录12条温馨“小贴士”,制作《业务态势分析》23期。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发出《案管监督通知书》4份,全力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以严管厚爱理念,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把讲政治要求融入检察业务、司法办案各环节。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青海解放70周年,举办了“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演讲比赛、“唱革命歌曲,讲红色故事”诗歌会等系列活动,激励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打造风清气正、激情干事检察队伍。
        ——狠抓专业素能建设。强力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提素能、增质效、促办案”活动,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和“检答网”运用。以“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领导素能、综合业务、专业技能培训6期,参训500人次,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采用“上挂下派”将业务骨干充实办案一线,有效缓解办案力量不均衡,办理新类型犯罪能力不足问题。
        ——狠抓工作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省委巡视、省院党组巡视反馈的问题,修改完善制度28项,新建制度6项。积极推行领导下基层督导、部门下基层指导、基层院检察长定期汇报工作常态化机制。深化“一院一品”“一院一亮点”基础工作,细化抓特色、育亮点、树品牌措施,以特色亮点促工作规范。
        ——狠抓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培育特色检察文化品牌,州院着力打造“四室三厅一廊”精品工程,推进检察文化专业化、场景化、可视化建设;同德县院打造学习型检察机关,党员活动室被同德县委确定为全县党员活动示范点;兴海县院升级改版《兴海检察双语之声》专栏,不断拓展检察宣传渠道。开展“以老带新话检察”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共和县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典型事迹,弘扬检察正能量。
        ——狠抓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挺纪在前,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充分履职,创新检务督察方式,及时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立行立改问题、省院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精心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健全“四个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动态销号,以巡视反馈问题的有效整改诠释对检察事业的忠诚担当,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一年来,我们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各方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配合省检察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答复工作。依托“检察开放日”、交流座谈等活动,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走访、征求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州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州政府、州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海南州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州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与发展大局需求相比,立足职能提供的助力还不够精准,保障的力度、服务的效果还有差距。二是与形势任务要求相比,司法办案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专业化办案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与法治建设要求相比,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方式有待改进、监督能力有待提升、监督精准度有待加强。四是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供给的检察产品还不够丰富,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共利益保护职能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州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忠实履行好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中心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主动思考谋划新时期检察工作新思路,在落实州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中彰显政治本色。深化细化服务“三大攻坚战”的具体举措,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着力“破网打伞”,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发挥反腐败斗争检察监督作用。
        二、以民生发展为导向,在践行为民初心、增进民生福祉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深入实践“枫桥经验”,抓好普法教育,强化矛盾化解。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不严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善于监督纠正。
        三、以业务建设为中心,在推进四大检察、维护公平正义上下功夫、见成效。深入落实“捕诉一体”机制,不断强化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做到监督到位、精准监督。聚焦生态保护、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护航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真正把宪法赋予的检察职能发挥到位、履行充分。
        四、以创新监督方式为突破,在提升办案质效、司法公信上下功夫、见成效。准确把握监督与办案的关系,做到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推动监督向精准化、办案向优质化方向转变。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权威,努力构建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判标准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在双赢共赢多赢中提升案件质效。
        五、以严管厚爱为根本,在打造忠诚可靠、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上下功夫、见成效。把握新时代党员干部新要求,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狠抓素能培训,推进智慧检务,强化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全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海南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