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州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州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新成效的一年。过去的一年,州人大常委会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州委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五四战略” “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大力弘扬新青海精神,聚焦发展献智出力,聚焦民生务实重行,聚焦法治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海南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年内共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2次,常委会议8次,党组会议24次,主任会议19次;作出决议决定9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9项,提出审议意见48条;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查研究和人大代表视察18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人次,组织宪法宣誓仪式9次,全州人大工作在推进自治州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焕发出蓬勃生机与活力。
(一)坚持“四个自信”,在把牢政治方向上更加坚定自觉。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坚定的信念践行新时代人大使命担当。强化思想自觉。常委会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进一步坚定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大兴学习之风,系统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紧密联系实际,进一步明确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能定位和任务要求,切实以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常委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州委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年内主动向州委报告人大党组工作情况、请示汇报人大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15件,主动落实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9次,州委主要领导对人大工作作出批示5次,保证了人大工作始终突出政治、体现党的领导。强化行动自觉。紧紧抓住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涉及计划、预算、债券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决议决定9项,特别是根据全州工作大局的需要,依法批准调整州级预算方案和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新增政府债券3.5亿元, 优先用于全州公益性项目建设和政府土地储备,以充分发挥政府债务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
(二)坚持担当作为,在贯彻州委决策部署上更加坚决有力。常委会将贯彻州委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坚持州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担当、最积极的行动,围绕决胜全面小康、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等重点工作大气谋事、昂扬干事,全力推动州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紧扣全州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先后向州委报送了《关于贯彻实施<国有资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等7篇,其中5篇得到州委主要领导高度评价并作出批示,就报告中提出的建议,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办理;根据州委安排,组织省州县乡人大代表对中央和省环保督查及群众信访举报的193件问题,开展专项视察,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深入开展“四个奔着去”大抓落实活动,紧盯全州经济运行、生态环保、脱贫攻坚、安全生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调研督导,推进相关工作,在依法履职中体现人大新作为新担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把维护州委权威和发挥人大职能高度统一起来,严格执行拟任干部任前表态、候选人介绍、表决和宪法宣誓等制度,省州委提名人选全部顺利当选,实现了党委人事意图与人民意志相统一。得到省人大和州委的充分肯定。
(三)坚持深化改革,在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更加扎实有效。改革创新是时代的主题,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内在要求。根据州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常委会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有力促进了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在健全监督工作机制上,结合全州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海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质询办法》,明确规定了质询的内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监督方式,增强了监督刚性。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并抓紧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办法》,为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强化人大依法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上,研究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从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勤、发言、述职、建议、参加活动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切实提高常委会整体履职效能。在推进人大机构改革上,深入分析研究人大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机构改革前期调研报告》和州人大机构设置《建议方案》,严格遵守机构改革工作各项纪律要求,确保州委各项改革部署在人大环节不延误、不滞后。
(四)坚持民主法治,在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上更加高效有为。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贯彻实施的重要使命。常委会坚持宪法至上理念,切实加大对宪法法律宣传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海南建设。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按照省州委和省人大的部署要求,自觉把深入推进自治州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宪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在常委会会议期间举办宪法和法律法规专题讲座,抓住人大及自治州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专题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开展宪法纪念日活动、举行宪法宣誓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在自治州上下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二是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治州实践,先后对全州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海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保证了国家法律在自治州的正确有效实施。组织开展法院刑事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执法检查和“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专项视察,听取了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题报告,支持和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规范履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严格监察、公正司法。三是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委对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论断、新要求,认真研究党和国家关于民族自治地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新时代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需要,扎实推进《自治条例》修改并取得重大进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力量赴兄弟市州考察学习,为常委会审议《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打下良好基础。颁布实施《州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组建海南州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站,进一步健全了立法工作机制,规范了立法工作。
(五)坚持创新方式,在回应群众关切上更加贴近实际。常委会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手段加强监督,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力度。我们将创新专题询问方式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抓手,将广大群众普遍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和养老医疗保险制度落实作为开展询问工作的重点。在甄选询问问题时,坚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并认真分析研究,确定询问重点。在询问方式上,探索实行“闭卷考试”,并通过设立主询问人,其他委员、代表就各自关心的问题对应询部门进行现场追问,做到“一问到底”。在提高应询质量上,探索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应询对象答复情况,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到60%以上方为应询通过。不仅规范了专题询问的基本程序,丰富了询问方法,提高了询问质量,而且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会前充分准备,会后积极整改,2次询问满意度均达到80%以上。同时,常委会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关口前移,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项检查、视察调研等手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听取和审议了全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要求政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下最大决心、尽最大努力,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的治理力度,推动全州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听取和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报告,开展全州“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交通建设情况和新发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促进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开展全州土特产类食品卫生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受省人大委托,组织开展了“关注群众健康、促进全民健身”人大代表主题视察活动,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健康需求,增进群众健康福祉。
(六)坚持主体地位,在发展人民民主政治上更加广泛充分。常委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扩大人民民主权力,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一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采取“走出去学”与“请进来讲”、业务辅导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办法,先后组织110余名人大代表赴海东市、扬州大学、厦门理工学院进行履职培训,进一步开阔了履职思路、提升了履职能力。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邀请30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90余名州县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询问、立法调研、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帮助代表找准履职着力点,提高履职水平。二是激发代表履职动力。制定出台《代表重点建议意见领办督办制度》,修改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强化跟踪督办力度,召开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督办会,开展专项督查,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关于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梳理的47件代表意见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9件,占61.7%;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10件,占21.3%;因条件所限或其他原因有待于研究解决的5件,占10.6%;留作今后工作参考的3件,占6.4%,充分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参与管理自治州各项事务的权力。三是强化代表履职效力。向省人大对标看齐,积极主动作为,制定了《州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着力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和履职服务、管理、监督,确保代表依法履职、尽心履职、有效履职。
(七)坚持从严从实,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更加规范有序。一年来,常委会着眼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党组建设不含糊。常委会党组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始终把政治过硬、作风过硬、本领过硬作为党组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省州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首要议题,不断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着力在把方向抓大事、管干部带队伍、定制度建机制、抓党建聚人心上下功夫,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常委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抓实机关建设不停顿。常委会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全面加强机关思想、能力、制度、作风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坚持以“党建+”行动引领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组织生活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三基”建设,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提升。健全完善常委会履职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切实以制度保障常委会及机关有序高效运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州委以及常委会具体贯彻措施,持之以恒促进作风转变,在锻造坚强队伍上取得了新进展。三是专委会履职尽责不松劲。进一步明确各专委会职能定位,交任务、压担子、明责任。各专委会围绕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工作,依法履职,积极工作,认真做好法规草案起草和议案审议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项检查,深入研究破解难点问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四是坚持上下联动不脱节。进一步密切与省人大的联系,积极承接并高质量完成省人大委托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任务。深入县乡人大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研究突出问题,指导和支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新路子新措施,提出了处理好“四种关系”、规范“五项工作”、加强“一个指导”的工作思路,努力使乡镇人大职责更加明确、履职更加规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五是助力脱贫攻坚不懈怠。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干群关系,体现为民情怀的具体行动来抓,结合“两讲三促”等活动,深入联点乡镇、村社区和寺院,调研指导工作,宣讲十九大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先后为联点村争取资金70万元,实施青宏杏嫁接改良220亩。组织机关干部和群众种植白刺3000亩。争取投资220万元建成硬化路6.3公里。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积极开展“送温暖”、扶贫帮困“结对子”活动,走访慰问贫困户、残疾人、福利院儿童和敬老院孤寡老人,把党的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当中。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是州委正确领导和全体人大代表辛勤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及全州各级组织、州直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全州人大工作的各界人士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常委会在审议意见办理、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询问问题整改和调研成果转化应用上,抓跟踪督办、抓整改落实还不到位。二是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代表联系群众还不够紧密,活动还不够丰富,参与管理自治州各项事务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常委会机关及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作风不适应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要求的问题依然存在等等。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谋划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州人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州委全会精神,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自觉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准确把握改革创新新趋势,积极顺应社会矛盾新变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忠诚履职,在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发挥人大职能优势、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贯彻新思想,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全州各级人大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扣人大工作的新方位和新使命,突出总指引、坚持下功夫、强化硬约束,持续掀起“大学习”“大调研”的热潮,自觉运用新思想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进一步坚定信心,谋新求变,乘势而上,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要紧跟州委步伐,把人大工作放到自治州工作大局和州委中心工作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使人大工作更具时代性,更具创造性,更加充满生机活力。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要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将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方面工作置于州委领导之下,始终在服务中心和大局中体现责任担当,确保党的主张和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意愿,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及省州委各项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把自治州各方力量凝聚起来,为实现州委确定的既定目标不懈奋斗。
(二)展现新作为,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常委会要把立良法促善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推进。紧紧围绕“一优两高”和王建军书记对海南提出的“五个新路子”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理清立法思路,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指导支持政府积极做好自治州四梁八柱性质相关条例和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坚持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突出地方特色,注重有效管用,加强对深化改革、生态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园区、贵德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和前期调研,使人大立法工作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适应。坚持立改废并重,完善法规起草、论证、审议审查机制,扎实有序推进《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修订论证和《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审议,增强法规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要加强自治州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加快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数字化进程。加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证各项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法制统一。
(三)顺应新期待,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落地见效。全面实现州十三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是我们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始终保持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敢闯敢干、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加强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要抓住生态保护这个重点持续监督,谱写美丽海南建设新篇章。必须厚植绿色发展理念,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改善全州环境质量为核心,在开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全州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国土绿化、湿地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努力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要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个中心跟踪监督,努力开创发展新境界。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持续深化经济工作和预决算审查监督,支持政府统筹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全面组织开展预算联网监督,进一步探索建立预算预审监督关口前移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政府性债务监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开展支持全州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全力助推全州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抓住民生福祉这个短板强化监督,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必须坚持人民立场,维护人民权益,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脱贫攻坚、民族教育改革发展、医疗健康、国防安全、旅游文化事业、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改善等民生短板,综合运用听取报告、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题询问等手段,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让各族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四)强化新举措,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加强常委会与代表联系的服务保障工作,推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五争当”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代表牢固树立代表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两室一平台”建设和应用,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根植于人民群众的沃土。进一步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切实落实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督促代表履行代表义务,组织开展代表述职活动,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推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活动常态化;持续加大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代表调研视察质量和议案建议提出水平;探索启动建设“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丰富代表履职载体,拓展代表知情知政和参政议政渠道。进一步提高建议意见办理质量。严把意见建议提出关、交办关和办理督办关,努力提高意见建议提出质量,明确办理责任,切实落实政府领导牵头领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制度,组织办理情况视察检查,适时通报办理进度,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切实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五)落实新要求,持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更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人大工作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必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要全面贯彻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螺丝拧的更紧。最关键的是要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做到令行禁止。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按程序办事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锻造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的常委会领导核心。必须以组织建设为保障。要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职能的调整、设置和完善,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明晰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好各机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以贯彻执行党章、准则、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扎实做好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各项工作,把党支部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必须以纪律建设为抓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州委及常委会具体措施,聚焦突出问题,坚定信心,压实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坚决纠正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防止“四风”回潮复燃。必须以队伍建设为重点。要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和完善常委会机关学习制度,切实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要在常委会机关开展“锤炼担当作为硬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主题实践活动,加大机关干部培养、使用、交流力度,更好地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必须以形成合力为依托。要进一步密切与省人大的联系,加强对县乡人大的指导,扎实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适时出台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鼓励基层人大大胆创新工作,形成人大创新发展的整体合力。
新时代,新海南,宏阔壮美。新起点,新征程,时不我待。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忠诚履职、奋发有为,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海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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