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代表海南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州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优两高”新战略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强化检察监督、不断推进司法改革、狠抓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聚焦党委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我们始终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州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依法履职尽责,努力当好发展大局的护航者。
——推进生态检察,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牢牢把握海南生态环境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需求、新期待,全力服务和保障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运用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摸排案件线索34件,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件,督促贵德、兴海、同德恢复草场植被640亩,督促贵德山坪台水源地保护区退耕退种、完善制度,消除污染隐患。
——加强民生检察,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形式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护航群众资金安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药安全新诉求,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件2人。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协助农民工讨薪1253.84万元。
——投身脱贫攻坚,助力精准脱贫。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打击阻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破坏农牧区生产和侵害农牧民利益的犯罪,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积极推进定点扶贫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协调解决村民饮水和村部建设项目资金14万元,为困难家庭发放帮扶慰问物款10.36万元,同时积极协调跟进帮扶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主动为民排忧解难。
二、不断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始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从严从细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工作,努力当好和谐海南的守护者。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聚焦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40件945人。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21件453人,经审查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177件289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319件49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85件405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提前介入、跟踪指导、案件研判、案件台账管理、案情报告、案件办理协作等制度机制,把依法严惩精神贯穿于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全过程。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件,审查批捕涉恶案件1件3人,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不断强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调查与审查办理、留置与强制措施适用、办案衔接配合等机制,主动加强与监察委的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高度重视监察委移送案件的办理工作,筹建专门机构,主动提前介入,细化案件审查,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其中6件9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包括转隶前反贪局移送案件3件6人),4件7人正在审查起诉。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在做好检察环节综治维稳工作的同时,主动参与乡村、社区、校园环境治理,不断强化社会风险防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农村牧区开展双语法制宣传6次,发放双语宣传材料800余份,受教育人数4000余人。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为1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29.75万元。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包案制、首办责任制和部门联合接访制,聚焦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建立健全了上访事件或集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月”、“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攻坚活动”,专设藏语接待窗口,方便群众面对面表达诉求,受理信访案件65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件,化解案件风险3件,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
——高度重视未检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暨法治宣讲基地,主动邀请各界代表100余人,参加未检主题活动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全力预防和加强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积极推进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全州共有20人担任20 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深入各中小学举办“藏语模拟法庭”,开展“法律护航·放飞梦想”、“护苗入园、关爱成长”系列法制宣传教育29 次,参与师生达1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0人,提起公诉10件11人,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我们始终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职能定位,聚焦司法办案,加大监督力度,全年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监督及公益诉讼案件1340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当好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加大立案监督,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和固定证据,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2件,督促公安机关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9人,发出检察建议11件、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均被采纳。加强侦查监督,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2件,向公安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1份。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重视审判程序监督,共派员出庭支持公诉285件405人,其中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出庭22件30人、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8次。规范量刑建议制度,对201人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准确率和采纳率达95%以上。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113件115人适用了简易程序,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质效。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认真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三个专项活动及社区矫正巡视检察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交叉检查活动,狠抓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0件3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检察建议13件,审查监督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件、财产刑执行案件137件、监外执行案件279件。积极推动全州执检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系统内23类案件全覆盖和办案全程留痕。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查生效裁判案件108件。积极开展“非诉执行监督”、“美丽青海建设”等专项活动,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9件,其中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31件、检察机关依职权办理15件、交办基层院3件。经审查,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做出不支持监督决定28件,审查终结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件,正在审查2件。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结合海南实际,紧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模式,在案件线索摸排、案件质量提升、规范法律文书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全年摸排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件,立案2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9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8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办理的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借鉴。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功能,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均已履职回复,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55万元,追缴违规发放草原奖补资金0.2万元。
四、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激发检察活力
我们始终积极适应多重改革叠加的形势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努力推进各项改革落地生根。
坚定不移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入额必办案,办案必担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进和规范检察官管理工作,使员额检察官一线办案和检察长带头办案落到实处,全州两级院检察长办案180件;积极推行检察人员分类定岗,制定完善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权责利相统一”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完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对证据不足的44件164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23件5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构建权责清晰的检委会运行机制,组织召开检委会32次,议案37件,议事1件,有力推动了检委会议事决策水平和整体法律监督能力的提升;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让检察权的运行更加顺畅高效。
五、全面突出从严治检,着力锻造过硬队伍
我们始终坚持全面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检察队伍。
——毫不动摇抓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党内组织生活提升年”、“主题党日”“党建+”行动等系列活动,着力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驰而不息抓基础工作。探索建立基层检察信息联络机制,聘请农牧民担任联络员、信息员参与基层综合治理、民情民意了解、检察宣传及涉法涉检矛盾化解等工作,有效弥补检察工作服务基层短板;推进检察工作“四个品牌”创建常态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州检察机关藏汉“双语”培训基地和储备人才库,开设《检察双语之声》专栏,举办双语诉讼业务竞赛、庭审观摩等活动;不断拓展检察文化建设深度,进一步完善州院“四室一厅一廊”文化建设,推进检察文化专业化、场景化、可视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渗透引领作用,助力检察工作更高水平发展。
——坚定不移抓从严治检。切实强化队伍素能建设,开展岗位练兵、专项业务培训59期,培训 822人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职责,通过开展系统巡察、专题警示教育、检务督察和执法办案活动监督,坚决防治“四风”,全面将从严治检引向深入。严肃对待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全省检察机关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限定整改期限,确保巡视反馈问题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六、自觉接受内外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检察
我们始终着力拓展内外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积极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提案议案。明确专职联络员,主动走访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新闻媒体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实现常态化。
——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坚持以案件评查促办案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通过“人工评查+网上评查”模式,评查案件492件。认真开展网上办案流程监控,适时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监督整改网上办案不规范问题,推进了规范司法、提升了办案质效。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托“两微一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重要案件、专项工作等;依托阳光检务工程,挂牌运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60条,公布终结性法律文书28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5条;开通案件公开查询系统,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直接查询相关案件信息,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优化检律关系。“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行聘请律师坐班制度,现场向信访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化解相关矛盾纠纷。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设律师阅卷室、律师会见室,实现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52人次、辩护代理网上预约2人次,免费为律师拷贝电子卷宗37人次,查阅卷宗122件406卷。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在州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海南州检察院党组团结带领全州检察干警锐意进取、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新成绩。海南州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共和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同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州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海南州检察机关全体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回顾过去,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州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一是检察工作在改革大潮中破解难题和创新发展的能力仍需充实提高,在服务“一优两高”战略和保障生态建设上,思考谋划还需更加主动、细致;二是检察信息化硬件配备和应用能力与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三是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和业务能力建设亟需提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攻坚克难和一以贯之的执行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州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以服务大局、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为主线,切实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精准发力、担当作为,为全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依靠党开展检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折不扣执行省州委和省院决策部署,主动、及时、全面向州委请示报告工作,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更加主动服务全州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环境污染防治战,依法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惩治危害扶贫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犯罪,主动服务保障民生,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全面推进绿色海南建设。
三、更加积极维护海南和谐稳定。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推动平安海南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重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进一步加强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全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加强涉检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更加深化强化法律监督职能。顺应时代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新时代有新作为、新担当,主动适应形势变化,通过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综合有效运用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提升司法质量和监督品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更加突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做好机构和人员优化配置,加快推行新型办案模式、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不断增强改革整体效能。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精细化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集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狠抓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巡察和检务督察,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州检察机关将立足新时代、开启新航程,在州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切实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加坚定意志、更加坚实举措,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推动法律监督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海南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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