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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奋力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兴海县委坚持党委定期议事、人大参与党委决策等制度,支持人大队伍建设和工作条件改善,保障人大工作依法有效开展,为人大履职提供有力支撑。

一、突出政治引领,确保人大工作行稳致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统筹谋划、统筹研究、统筹推进。一是在深化认识中把牢方向。换届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等9次,依托县委党校举办培训班3期,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3期,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在加强领导中提升质效。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人大党组汇报,明确一名县委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全面了解掌握、集中调度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在完善制度中规范工作。坚持县委定期议事、人大参与决策等制度,保障人大工作依法、有效开展。特别是指导制定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议案办理制度》,明确了“办前沟通、办中反馈、办后跟踪”等具体要求,代表提出的114条意见建议均及时答复,进一步调动了人大代表议政督政的积极性。

二、坚持厉行法治,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正确把握党委领导权与人大监督权,全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各项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一是支持人大依法监督。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年内作出的4项决议、决定有力保证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尤其对人大反馈的监督结果,县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跟进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实现了党委领导与人大依法监督的有机统一。二是支持人大发挥优势。注重发挥人大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大力支持人大代表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特别是今年提交的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先行示范区、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等调研报告为县委决策提供了依据。三是支持人大依法选人用人。坚持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结合,县委讨论酝酿领导干部人选充分听取人大意见,支持人大落实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切实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换届以来,县人大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136人,开展向宪法宣誓8次。

三、强化服务保障,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坚持把搞好服务保障作为支持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人大日常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把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县委总体规划,率先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从县内总量中调剂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个,晋升调研员职级4名,转任交流乡镇人大干部2人,并选配1名有经验的法律专业优秀干部到人大机关,极大充实和加强了人大工作力量。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仍将人大召开会议、开展视察检查等活动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年内落实人代会、人大代表活动经费53万元,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三是完善阵地功能。全力支持人大常委会建设完成 “两室一平台”“人大代表之家”8个、片区人大代表活动室29个,县委各常委带头向省州县乡四级人大代表介绍县域发展思路、听取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吸取民意、汇聚民智、维护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