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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全力支持人大工作 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1年换届以来,贵南县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按照州委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尽责,有力推动了人大工作发展。

(一)突出“四个坚持”,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人大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议事日程,安排县委副书记联系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在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6次,听取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1次、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2次,审议文件5份,定期听取县政府办理人大代表意见情况并及时督促。二是坚持制度规范。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修订完善议事规则,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印发《贵南县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任务,全力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贵南落实落细。三是坚持民主决策。县委常委会牢牢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和本质要求,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前充分征求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邀请人大代表参加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招商引资活动,最大限度汲取民意、汇聚民智、维护民利。四是坚持宣传引导。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加强重要法律和《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四个支持”,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支持依法监督。全力支持县人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23次,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要求“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公正司法水平。二是支持依法决定。全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财政预算、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等报告,进一步提高县级决策部署的法律效力。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坚持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后执行。三是支持依法任免。全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依规履行任免职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严格按照人大人事任免程序,全面落实任前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共任免工作人员63人。四是支持自身建设。持续完善人大干部能进能出、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重视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配齐配强3个专门委员会,提任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晋升四级调研员职级2名,选派6名干部充实人大队伍,不断增强人大干部活力。

(三)突出“三个保障”,全面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将县级人大工作经费150.1万元、乡级人大工作经费72.2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予以拨付,为人大开展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2022年将智慧人大平台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经费75万元纳入财政预算,提高人大工作信息化水平。二是强化阵地保障。支持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以“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县6乡镇、75个行政村和7个社区建立乡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和村(社区)人大代表活动室88个,实现乡镇人大“四有”目标。三是强化履职保障。积极推进人大代表中的40名县科级领导干部进“两室”活动,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将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办理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支持参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县委中心工作,彰显人大代表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