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州委关于清廉海南建设的总体部署,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政治清明、干部清廉、作风清新为目标,精心研究制定《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扎实推进清廉人大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五清”行动,着力推进清廉人大建设。
一、开展“政治清明”行动,促警钟常鸣。提升清廉自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一人参训、全员共享”学习培训模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干部职工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严肃政治生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持续深化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纪律建设,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确保机关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压实主体责任,修改完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执纪监督,全力支持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派驻监督职责,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推动形成纪检组专责监督、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贯通协调、相辅相成的监督体系。
二、开展“人大清廉”行动,促行权规范。扎紧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和依法履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党组集体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以案促改等制度,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强化重要工作、重大经费使用、评先评优等公开公示。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研究建立人大代表中的领导干部进“两室”机制,探索建立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落实“三联系”制度,严格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联点帮扶机制,积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严格规范公共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持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中党组会议研究、财务支出层层审核把关、主管领导审核签批、公开公示等制度。促进公共资源透明交易,用好用活财政预算联网平台,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政府采购“阳光工程”的贯彻执行。
三、开展“干部清正”行动,促担当作为。抓实主题实践活动,从严抓好“转作风、守规矩、强素质、提质效”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淬炼、党性锤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建设州直机关示范党支部和模范机关工作成果,积极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积极向州委组织部争取并安排具有专业素养和一定实践经验的干部到人大机关挂职锻炼,不断优化机关干部专业结构。坚持严管和厚爱,加强对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培训力度,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激励广大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严格执行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书记末位表态制和“五个不直接分管”,以及领导干部一对一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述责述纪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建好用好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四、开展“作风清新”行动,促履职行权。纠“四风”树新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州委和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具体措施,以及州委“十条要求”,积极创建州级“节约型”机关。积极服务常委会依法履职,抓紧制定并落实新一轮五年立法规划,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和丰富新的监督方法,开展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正确行使决定权任免权,推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规范化。加强改革整体推进、系统集成,确保人大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抓好问题整改,抓实抓紧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以及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持之以恒把问题整改好、改彻底。
五、开展“社会清朗”行动,促崇清尚廉。建设清廉机关,健全完善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加强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的监督。加大机关上下班纪律、会议纪律、保密纪律等工作纪律的督查,不断提高机关运行质量、效率。加强清廉家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助廉教育实践活动”“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建设家风家训廉洁文化精品示范点,常态化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家风建设。加强清廉文化建设,依托领导干部讲党课、廉政文化宣传月等形式,借助人大门户网站、人大代表微信群等平台,经常性开展清廉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廉政思想防线。加强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对人大门户网站、人大代表微信群等的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宣传主动权。